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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四举措”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
[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5-13 17:38 | 稿源:57365-08-9太湖分站 ]

为贯彻全面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太湖县出台《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和保留科级待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从强化引导、搭建平台、严格监管、落实保障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有效推进了和谐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引导,促担当尽责。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和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好必要的组织生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综合素养。以谈心谈话为载体,与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思想交流,及时消除其“二线”心理,引导以平和的心态面对角色的转换。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对正面典型扩大宣传、通报表彰,建立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激励机制,促使其树立担当作为意识,真情投入、创造业绩。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交纪检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是搭建平台,促作用发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安庆市太湖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参与专题调研、业务督查、党的建设、征地拆迁、重点工程、信访维稳、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发挥好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专长和经验优势,推动中心工作的有效落实。近3年来,先后多批次选派30余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驻企业、贫困村挂职帮扶,抽调40余人参与县重点工程建设、高铁建设、国道改建、棚户区改造等中心工作。

三是严格监管,促从严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个人能力,安排协助分管、调查研究、检查督导、政策宣传等具体工作。严格考核管理,将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县管班子成员管理,由县委同步开展年度考核,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请假、病退、提前退休、应予以降职和辞退的情形和程序进行明确细化。强化纪律监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监督,对因疏于管理致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不上班造成影响的,追究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落实保障,促心情愉快。坚持学习机会、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工作待遇同等的“四同等”原则,保证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享受与实职领导干部同等的培训、政治、经济等待遇。组织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安庆市太湖县委党校主体班培训学习、外出考察学习等活动,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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