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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型“先锋故事”征集活动的公告
[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06 17:19 | 稿源: ]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七周年,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经研究,决定以“讲述先锋故事,分享思想历程,增强党性修养,汇聚先锋正气”为主题,开展微型“先锋故事”征集活动,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微型“先锋故事”可以是以下内容之一:

(一)我身边的共产党员。通过对身边普通共产党员的闪光言行、特殊经历、先进事迹的叙述,展现党员主人翁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对初心的坚守和使命的担当,体现作者对党的敬仰、对党员主人翁的钦佩之情。

(二)我的入党故事。通过对入党初心和难忘岁月的追忆,讲述自己受党教育、接受党组织考验,光荣成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投身事业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心路历程和体会感悟等,体现对党组织的深厚感情、对理想信念的不懈追求。

(三)我把初心献给党。通过对入党初心的回忆与现实的对比,再问自己入党为什么、在党做什么、为党留什么?在自我剖析与审视中,激发立足本职岗位当先锋的内生动力,为更好实施安庆“456”总体部署添砖加瓦、贡献力量,体现共产党人对初心的坚守、对使命的担当。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征集。故事可以自述,也可以口述整理,但故事的主人翁必须是中共党员。

三、征集要求

(一)微型“先锋故事”的呈现方式,可以是文字,可以是图片附文字说明,也可以是微视频、专题电视片。

(二)作品以文字方式呈现的,应当文风朴实、语言洗炼,1000字左右;以图片附文字说明的方式呈现的,图片应当清晰精美,且图文匹配、相互映衬,图片不超过10幅(像素1M以上),说明性文字不超过300字;以视频方式呈现的,应当构思新颖,画面精美,微视频不超过5分钟、专题记录片不超过20分钟。

(三)作品切口要小,且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真实、情节完整、情感真挚、生动感人,注重以“微故事”体现“大道理”,见人、见事、见精神,必须为原创作品。

四、投稿方式

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投稿。也可以通过故事主人翁所在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作者所在单位统一投稿。投稿邮箱:aqdjzx@163.com,截止投稿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

图文类作品,来稿请注明作品主人翁姓名、所在单位或所属党组织名称,以及作者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视频类作品,可直接递交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

联系人:任芳;联系电话:5346537。

五、其他事项

1.优秀作品,按文字、图文、视频三个类别,给予一、二、三等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优秀作品的评选标准,包括故事本身的先进性和典型性,以及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入选作品,将按有关程序对其思想性、先进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2.优秀作品,将在57365-08-9、“先锋安庆”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对特别优秀的作品,市党员电教中心将组织力量进行深度采访,进一步挖掘素材、制作成党员教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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