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桐城市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和问题导向、全局视野、科学思维以及战略眼光,以人才优先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强化人才引进,聚焦政策创新,加快与人才先进地区的融入对接,为实施创新强市、实业强市、人文强市、生态强市、党建强市五大战略,建设创业名城、产业名城、文教名城、宜居名城、勤廉名城,冲刺全国百强县、全国文明城市两大目标,大力实施“文都英才”五大行动,打造人才集聚高地,注入创新创业发展新动能。
聚焦产业发展引才。市委市政府设立总规模为3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围绕全市7个省级产业集群镇建设,通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带动,加速人才向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发展。一是制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认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科学制定和发布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资助,鼓励和支持企业大力引进产业紧缺人才。二是实施产业人才“313”引进计划。每年引进3名能够在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新产业上有成就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名产业高层次急需人才、30名新兴产业专业技能人才,每年分别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三是加强产业领军人才奖励。企业或科研单位自主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安徽省“百人计划”、安徽省“特支计划”且在桐城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企业或科研单位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6万元奖励,其中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直接奖给高层次人才。
构建柔性机制聚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完善“心动+行动”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当好人才“店小二”“娘家人”,让人才不仅“来得了”,更能“干得好”依托重点行业产业和重大项目,大力引进各类人才。一是实行柔性引才补贴、奖励制度。鼓励企业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旅居服务、对口支援、技术入股、独立董事等方式,柔性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人才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协议且服务满一年,所在企业可申请引才补助,补助标准为企业支付税后薪酬的15%,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为3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全额返还。经认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颁发“桐城市突出贡献人才”证书,一次性给予个人20万元奖励。深化市场化引才服务机制,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公司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强人才中介组织建设,对经认定引才实绩突出的中介组织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二是加强产学研用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的,按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人才带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在我市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经评审认定实现成果转化的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三是实施挂职引才工程。每年从省内外重点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等对接选拔2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柔性挂职工作。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享受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挂职期满后可与挂职单位实行双向选择、优先留任。到企业挂职的,享受相关人才引进奖励待遇。四是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对新入选或引进的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安徽省“外专百人计划”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我市企业获批国家级、省级引智项目、并引进外国专家来桐工作的,根据省经费补助文件,按外国专家局下拨经费1∶1比例给予企业配套。对企业引进的重大项目,实施“一项一策”,进行奖励。
盯紧创新创业扶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人才创新创业成长周期规律,提供全程持续帮扶。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来桐城创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传统产业升级。一是启动资金扶持,重在帮助解决企业初创期融资难题。对科技团队创办符合我市鼓励支持发展项目的企业,经审定在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安排不高于10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以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支持。二是业绩奖励,重在激发企业成长期持续创新动力。自市扶持资金到位后的连续5个会计年度(含扶持资金到位年度),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奖励市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在企业中所占股权的30%,每多完成的实缴税金达到市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20%,增加10%奖励,最高奖励70%。三是发展奖励扶持,重在推动企业加快发展。回购奖励自市扶持资金到位后60个月内(含60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经协商同意,科技团队可以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市扶持资金所占股权,原则上不超过70%。四是上市奖励,重在助推企业做大做强。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自市扶持资金到位后,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市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的70%奖励给团队成员,第6-7年上市的分别奖励50%和30%,第8年上市奖励10%,第9年后不再享受股权奖励政策;5年内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市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的20%,后续实现转板上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仍按照上市的奖励政策兑现。同时,提供办公场地扶持。对在本市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可免费提供不超过300㎡的筹备期过渡办公场地,时间不超过3年。
搭建多维平台育才。搭建产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以此带动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推进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对建站满1年经评估合格且绩效明显的,除上级政策资金补助外,给予新组建的院士工作站3年内100万元补助。建站后每引进1名院士开展工作的,给予2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企业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进站的博士后,在桐工作期间,给予每人每年2.4万元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继续留桐工作的,按照引进博士相关人才奖励政策执行。二是加强硕(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新建硕(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人社部门同意到企业进行社会实践实习的研究生,6个月内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三是大力培育众创空间。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的安庆市级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6万元运营补贴。每年从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鼓励园区、行业领军企业、职业技术学校及社会资本创办的众创空间。
坚持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紧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高层次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及高校毕业生的引进。一是实行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制度。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为:A类人才每人每年20万元;B类人才每人每年10万元;C类人才每人每年5万元;D类人才每人每年1.2万元。二是开展企业家培育“123”行动。即建立1个企业家队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围绕“新生代”企业家、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每年举办2期企业经营管理研修班。对规上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参加省级以上企业行业生产或经营类提升管理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商学院),凭证书和发票给予培训学费全额补助。每两年开展一次桐城市“十佳创新型企业家”和“十佳创新创业青年”评比活动。到2022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万人左右。在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造就5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知名企业家、100名创新型企业家,以及一批优秀职业经理人。三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桐城产业实际和企业人才需求,建立公共职业实训基地,5年内培训人力资源师、企业培训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各100名,对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给予培训学费补助。对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后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给予2000元、3500元、5000元的补贴。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全省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安庆市、桐城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成果评鉴的,省级的每个成果奖补6万元,安庆市级的3万元补助。四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培养人才。落实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用人单位在职培养各类人才实行经费补助,企业每培养1名国民教育系列硕士生、博士生,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2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术资格的,每晋升1名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分别奖励企业1万元、2万元。对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称号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务院、省、安庆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给予次性2万元、1.8万元、0.8万元奖励。五是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桐就业创业。对符合我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以上、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为期2年的生活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完善配套措施留才。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政策体系,营造人才安心生活、称心工作、专心发展、潜心提升的创新创业创优环境,破除人才后顾之忧,真正做到安心留才。一是强化经费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人才发展投入机制。市委、市政府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设立1000万元。此后,市财政每年列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加大投入。创新人才与资本、技术对接合作模式,建立健全政府积极引导、企业主动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二是实行一体化服务保障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服务。事业单位引进年龄为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实行“特事特办”,简化程序予以引进。三是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问题。组织和人社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对需要调动工作或帮助就业的,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学。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四是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着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用于人才住房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企业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规定申请,2年内免费入住。自租住房的,按照市场价给予60%的租房补贴。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5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桐城人才办)